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措施,防止因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不当造成疫情传播流行,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近日,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区一级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一是督促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扎实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好其法定代表人是放射防护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包括清洁人员)在诊疗、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正确佩戴外科口罩与帽子,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须进行手卫生消毒。
三是强调在对发热病人做肺部X射线影像诊断时,在清洁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穿隔离衣、戴手套、穿工作鞋+鞋套。检查室必须全程进行通风,不得关闭抽风机。
四是要求在相对固定业务熟练的操作人员(技师)进行操作时,诊断医生无需进入操作区;在摆体位时,由技师指导患者自行完成,尽量减少与患者的对话以减少不必要的飞沫产生,尽可能与患者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患者病情危重时由两位技师分工完成,一个负责摆体位,一个负责操作或协助。不可穿隔离衣进入生活区或其他工作区域。离开工作环境时在指定地点按照感染科程序要求摘脱防护用品。
五是要求在给发热病人做肺部X射线影像诊断后,必须对查体环境进行一次消毒,如使用一次性中单,每例更换一次。
六是要求接受X射线影像诊断检查的患者,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在室外等候;待影像室完全准备好时再让患者进入,尽量减少患者在影像室内的停留时间。
七是要求实施X射线影像诊断检查,必须按照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原则进行。
八是要求必须做好工作区的消毒工作和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本阶段专项督查,共计对11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与具体技术指导,同时提出了详细具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达了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有效保障了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始终秉持“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巡查力度,高树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大局意识,依法履职作为,坚持不懈怠、不放松、不手软的基本原则,以防疏忽、堵漏洞、补短板为中心,为守护健康和抗击疫情逆风前行。(刘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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