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04-1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德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所自45日起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以及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的处置情况。

截至目前,已对39家普通诊所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对存有违法行为的2家普通诊所依法予以立案处罚。该项工作正在陆续全面展开。(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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