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市场监管部门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应急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市场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保证产品能够追溯至源头,如发现有来自疫区的货物务必及时上报、严格管控。
三、加强市场保洁,做好消毒工作:每天早、晚安排专人对市场内的卫生包括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垃圾集中地等处进行彻底大扫除,不留死角;打扫干净后,用10%含氯消毒粉按1袋(规格20g/袋)加入10斤(5000毫升)水中,搅拌混匀,用喷壶喷洒,作用半小时。
售卖水产品、海产品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1.清除:必须把档口内鱼鳞,内脏、下脚料、其它垃圾等污物清除干净;2.清洁: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3.消毒:主要对清洁后的台面、档口地面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同上)。4.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四、保持市场环境空气流通:店铺有门窗的经营业户应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30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五、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市场全面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鼓励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所售白条禽及禽肉要检疫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六、经营者接触水产品、海产品后,应勤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七、经营者工作时避免触摸眼、鼻、口;避免与市场里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八、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不自行处理病、死禽畜。
九、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市场监管部门应利用明白纸、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经营业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识和水平。
本规范适用于农贸市场、花鸟虫鱼交易市场等。
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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